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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这些地区禁止新、扩建水泥项目!(明年起

时间:2018-12-20 06:29:17
        广东这些地区禁止新、扩建水泥项目!(明年起)
东莞华润水泥图片
        近日,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(以下简称:“条例”)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,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条例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列出了惩罚措施:“新建、扩建列入名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、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、或者将淘汰的高污染工艺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分工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;不改正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
       条例第十七条规定,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、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、原油加工、乙烯生产、造纸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、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。珠三角经济区包括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东莞、惠州、中山、珠海、江门、肇庆等9个城市。那么,意味着水泥项目在佛山、东莞、珠海、江门、肇庆等城市都将被禁止新建、扩建。
东莞华润水泥图片
       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未按照要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。”